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补充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考点名称 |
课程名称 |
考生编号 |
考试时间 |
考场号 |
座位号 |
违规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意见 |
内蒙古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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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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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511621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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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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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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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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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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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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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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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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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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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63162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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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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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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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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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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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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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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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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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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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701621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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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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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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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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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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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第八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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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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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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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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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10162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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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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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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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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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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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二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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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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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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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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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631622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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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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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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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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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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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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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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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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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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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70162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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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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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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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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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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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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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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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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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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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40162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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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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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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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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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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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三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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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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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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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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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001621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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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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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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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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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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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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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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