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8年高考已经结束,各地纷纷开始举办各种与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相关的咨询、培训及讲座等。为进一步做好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相关培训,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正确引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防止混淆视听、误导考生及家长,现就举办网上填报志愿相关咨询、培训及讲座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责任主体,各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下同)是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指导主体。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举办网上填报志愿相关咨询、培训及讲座,无需审批,但要向所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备案时须如实报告培训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大约培训人数和希望取得的预期效果。
三、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办学机构或个人若举办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相关的咨询、培训及讲座,凡一次活动在50人以上的必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时须如实报告培训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内容、大约培训人数和希望取得的预期效果,获得批准备案后方可按规定举办。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四、各地若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发布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相关内容,须按举办培训及讲座的程序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五、所有获准举办的培训或网上发布信息等,均要突出公益性,不得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兜售网上填报志愿相关的书籍、资料等。
六、国家机构的公共场所不得向私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